2020年2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专票了
国家税务局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有关税收政策,规范税收秩序,?;つ伤叭撕戏ㄈㄒ?。10月份出台了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对以下内容调整:
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递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递减政策的声明》。
纳税人以后年度是否继续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它个人除外)自开增值税专票全面开放。
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均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愿原则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并发布)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三)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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